万达起诉19岁小球员索赔2000万开庭审理 双方互称对方违约
万达起诉19岁小球员索赔2000万开庭审理 双方互称对方违约

北京时间10月17日,据《新京报》报道,北京万达俱乐部将王振澳父子告上法庭,原因是小将王振澳自己擅自加盟丹麦一俱乐部。万达俱乐部要求父子二人偿付俱乐部培养费用+违约金2000万余元。近日,该案在朝阳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最后的结果是原被告双方都同意进行调解。
该报表示,原告北京万达俱乐部称早在2012年时,王振澳父子与俱乐部就签下了一份合同,约定派遣王振澳前往马德里竞技俱乐部进行青训培养。重点在于,该合同规定,王振澳一旦年满18岁成为职业球员,其球员注册所有权和处置权将均归俱乐部所有,如需转会须经俱乐部同意。

原告表示,王振澳在2017年6月成为职业球员后,俱乐部多次联系王振澳父子未果,随后俱乐部收到了丹麦瓦埃勒俱乐部发来的邮件,称王振澳已经与其签下了合同,在这之后王振澳父子持续无视万达俱乐部的联系,也拒收了俱乐部发送的《律师函》。
所以,原告万达俱乐部认为王振澳父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要求两名被告向原告支付因履行协议支出的所有费用3027432元、机票费用44909元及培训费用39.9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982523元)及违约金1700万元(首次转会收益800万元以及历次转会收益、球员价值),加起来合2000多万人民币。
被告王振澳父子没有选择出庭,而是委托了两位代理人出庭应诉。据悉,被告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表示不认可原告所述的违约条款以及违约金内容的真实性。最为重要的一点在于被告认为王振澳加入国外俱乐部时,被告与原告的合同已经到期,不再是原告所属的业余球员,所以,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原告实际损失,且被告认为原告主张的违约金真实性较低,且数额过高。

该案在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后,双方主要围绕被告是否违约、以及违约金的金额应是多少等几个重点进行辩论。原告万达俱乐部依然认为提出的违约金并不高,被告没有理由要求调减违约金。
而被告认为原告违反了《劳动法》,限制了王振澳自由选择职业的权益,且原告签合同前也没有对王振澳父子进行合理提醒,该涉案培训合同应该无效。
在辩论后双方依然没有达成共识,最后,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但由于没有调解方案,法院未在庭上进行调解,该案未当庭宣判。所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此案还需要等待调解方案的出炉才能有一个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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