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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成立始末

摘要中国地震局成立始末 今天8月2日是中国地震局成立的日子,1971年8月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和成立国家地震局的通知(国发[1971]56号文),正式撤销中央地办,成立...

中国地震局成立始末

今天8月2日是中国地震局成立的日子,1971年8月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和成立国家地震局的通知(国发[1971]56号文),正式撤销中央地办,成立国家地震局,作为中央地震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统管全国地震工作,由中国科学院代管。

1966年河北邢台先后发生6.8级和7.2级地震,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关心地震工作。中国地震局成立就是在党中央和周总理的直接关怀下成立的,开辟了中国地震工作的先河。本文介绍了中国地震局成立的始末。

1966年

3月8日河北邢台发生了6.8级地震,造成重大损失。周总理在国务院会议厅接见地震工作者,当时就提出要搞地震预报,地震队伍要扩大。按国务院部署,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所、地质所、地理所、工程力学所、生物物理所、声学所、兰州地球物理所、武汉测量与地球物理所、贵阳地球化学所;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大学;石油部六四六厂二大队、三大队;国家测绘总局;地质部地震地质大队、物探大队、水文地质大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所;铁道部;水利电力部;农业部农科院;以及河北省、北京市有关单位派出队伍到现场开展工作。国家科委和中国科学院组成地震办公室,统一指挥现场工作。现场工作规模之大、单位之多、是史无前例的,并初步形成了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专群结合的区域地震前兆台网,开创了多学科共同探索地震预报的新局面。

1967年

4月19-23日,国务院委托国家科委召开京津地区地震工作会议,会后国务院决定成立京津地区地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家科委内的京津地区地震办公室,主管京津地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在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内设立京津地区抗震办公室,主管京津地区的抗震工作。 12月1日,原国家科委京津地区地震办公室与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局合并,建立“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地震办公室”,对外名义用“国家科委地震办公室”,同时撤销地球物理局。该办公室统一管理全国地震和抗震科研工作。地质部的地震工作由该部地震地质办公室管理。

1969年

7月18日,山东省渤海湾发生7.4级地震,京、津有感,当天下午周总理在国务院会议厅接见地震工作人员。参加接见的有李先念副总理和纪登奎、余秋里。李四光和刘西尧及中国科学院、地质部的部分同志到会。周总理指示:“团结起来,共同对地震之敌。”并当即指示成立中央地震工作小组。 7月19日,正式成立中央地震工作小组,组长李四光,副组长刘西尧,成员有高林、张魁三、沈振东,李希文、王树华。

7月26日,广东省阳江地区发生6.4级地震,广州有感。

9月12日,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召开扩大会议,讨论成立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办公室事宜,决定由国家科委地震办公室和地质部地震地质办公室合并组成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办公室(简称中央地办)。地质部军代表娄生辉、科学院军代表王克仁到中央地办兼任正、副军代表。9月22日组成7人临时领导班子,张魁三任组长,刘英勇任副组长。

1971年

8月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和成立国家地震局的通知(国发[1971]56号文),正式撤销中央地办,成立国家地震局,作为中央地震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统管全国地震工作,由中国科学院代管。董铁城任军代表,主持全面工作,刘英勇、张魁三、卫一清为负责人。

9月20日,正式启用国家地震局印章。局机关的业务组(内设震情分析组)分管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及其他业务工作。 1971年底,国家地震局组建兰州、新疆、成都、昆明、广州、福州、武汉、南京、沈阳九个地震大队,实行以地方为主的双重领导。此外,还建立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陕西、宁夏、山东、安徽、湖南、贵州、内蒙11个省地震队。局直属单位有地球物理研究所、地质研究所、工程力学研究所、地震地质大队、地震测量队和物探大队。

年底,在中国科学院党的核心小组会议上,口头宣布经国务院同意刘英勇任国家地震局局长。

中国地震局从此开展了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和地震应急救援的工作。

资料来源:《中国地震监测预报40年》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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