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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办冤假错案的她,还能成为奥运火炬手?

摘要强办冤假错案的她,还能成为奥运火炬手? 聂海芬,1965年9月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 她曾有着诸多看似耀眼的经历与成...

强办冤假错案的她,还能成为奥运火炬手?

聂海芬,1965年9月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

她曾有着诸多看似耀眼的经历与成绩。2000年以来,她主办及牵头主办杭州市区重特大案件350余起,一审判处死刑的达300余起,所装订的案卷材料数量可观。2001年之后,通过发挥预审职能作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0余起,追回赃款800余万元,办案指标在省、市名列前茅。凭借这些,她获得过嘉奖2次,立三等功2次,还被评为浙江省“三八”红旗手、省刑侦行家、杭州市“三八”红旗手,受聘担任杭州市警校兼职教官,自编教材传授预审经验。

《深陷张氏叔侄冤案》

然而,聂海芬却深陷张氏叔侄冤案之中。2003年5月19日,张辉、张高平叔侄俩受委托捎带女孩王冬去杭州,次日王冬遭奸杀抛尸,叔侄二人被锁定为嫌疑人。聂海芬在办案时未找到物证,仅凭主观臆断以及监控录像就认定叔侄俩是凶手,通过模拟实验、找狱霸威逼等手段让他们认罪,还宣称该案证据无懈可击。最终叔侄俩分别被判死缓和有期徒刑十五年。直到2011年媒体报道质疑后,2013年浙江省公安厅承认公安机关有责任,浙江省政法委成立调查组彻查,2014年张辉、张高平才被宣告无罪释放。

《冤案造成的恶劣影响》

这起冤案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属而言,张氏叔侄被错判入狱十年,身心饱受折磨,家人也陷入痛苦绝望,正常生活被彻底打乱。从司法层面来看,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让公众对司法机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产生怀疑,也暴露出当时司法体制中证据收集不规范、嫌疑人权利保障不足、公检法之间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等诸多漏洞。而且在社会层面,引发了民众对司法公正的担忧和不满,若不能妥善解决类似问题,甚至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也促使社会更加关注司法人员责任追究问题。

《成为奥运火炬手的争议》

令人疑惑的是,聂海芬此前还成为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手。她能成为火炬手,或许是因为当时仅从片面的业绩考量,其主办案件数量多、定罪率高,加上诸多荣誉光环的影响,且在选拔时她制造冤案等问题尚未暴露,导致依据当时的信息认为她符合标准。但实际上,她的行为严重违背了火炬手的选拔标准,其违反司法职业道德与法治精神,损害司法公信力,还有违背诚实守信原则等表现都与之不符。

《未受处分的缘由探究》

更值得关注的是,聂海芬在冤案后并未受到处分。这一方面是因为责任界定模糊,她声称未直接现场审理,证据是下属递交及通过书面文字获得;另一方面,当时的证据认定存在争议,在当时的证据框架下难以确定其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违规。同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来确定此类案件中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方式,再加上公检法系统内部体制机制、工作流程等因素影响,责任分散,难以明确划分她应承担的具体责任比例。

《事件引发的深刻反思》

聂海芬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凸显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以及完善司法体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的紧迫性,值得整个社会不断反思与改进,以避免类似冤案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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